外资公司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指南
作者:注册外资公司网发布时间:2013-12-11 10:35点击量:

一、外资分支机构的含义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经营企业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厂、分店、门市部或经营部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是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的扩大和延伸,其经营活动的内容和范围应在其设立企业的经营范围之内并在经登记机关核准经营范围之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外资分支机构申请条件
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缴足全部出资或者已按规定缴付法定最低限额的首期出资且未超过下一期出资期限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三、外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材料
商务委员会:
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签字;独资企业且无董事会,则由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3、新的房屋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复印件和产权证明复印件)。
4、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局: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营业场所证明》);
2、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指定(委托)书》;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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